企业梦的法治思维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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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梦的法治思维
黄力泓 原创 | 2013-08-12
“梦”是一个特别抽象的事物,不过至去年中国新一届领导层上台以后,“中国梦”便成为了中国各行各业长期、短期目标的代名词。国有国的梦,家有家的梦,企业也有企业梦。然而任何梦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依照一定的法则。一个国家必然要有宪法,这是符合自然界“天赋人权”的规律的。这对应到企业,就是一种法治机制。
在这一点上,中国企业不是不愿,而是不熟或不会。其根源在于,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人治文化,所以企业普遍缺乏法治的传统与逻辑,这样的结果就可能是人人是受害者,人人又可能是施害者。例如,在政府体系中,企业是受害者;而在企业体系中,企业又成为施害者,消费者与员工是受害者。
在人治思维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企业生活在自我神化的环境中,这样的好处是执行力强,坏处是几乎不可能有创造力。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个人的好恶为转移,而是以时代趋势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为准绳的。一旦法治化构成企业必须过的坎,那么,过不去的,必将被市场所淘汰。
法治思维在企业的具体化指的是企业基本法的建立。在实际中,企业追求商业结果(执行),对员工要求责任(细节),渴望竞争力(狼性)。如果没有组织自己的生长机制,那么这一切也只能是企业家个人的独角戏而已。
建立企业基本法首先要回答:企业为谁而存在,根据什么而存在?员工拥有什么权利?企业根据什么管理员工?说得具体一些,这是公司的战略,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解决“企业-员工-客户”三者之间的关系,由此员工获得权利,客户获得权利,企业也因此而获得管理的根据,这才是发展下去的前提。
在具体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下面以《世华基本法》和《华为基本法》为例进行对比说明:
突出重点。世华是一个咨询培训公司,其基本法着重点在于公司使命、价值观与品牌、战略、市场上面;而华为是一家国际性的制造及服务企业,就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客户、经营政策、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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