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最新修订版】(3)
发布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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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学段:
第一学段(1-3年级)、第二学段(4-6年级)、第三学段(7-9年级)。
设计思路---关于目标
《标准》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体目标和分学段目标,并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四个方面具体阐述。
《标准》用了“了解(认识)、理解、掌握、运用”等认知目标动词表述知识技能目标的不同水平。一句“基本理念”,数学学习必须注重过程,《标准》使用“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等认知过程动词表述学习活动的不同程度。使用这些动词进行表述是为了更准确地刻画上述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在《标准》中,这些动词的具体含义如下。
了解(认识):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景中辨认或者举例说明对象。
理解: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
运用:用已掌握的对象,选择或创造适当的方法。
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感性认识。
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认识或验证对象的特征,获得经验。
探索: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发现对象的特征及其与相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获得理性认识。
设计思路---关于学习内容之一:数与代数
在各个教学段中,《标准》安排了四个方面的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
数与代数
“数与代数”的主要内容有:数的认识,数的表示,数的大小,数的运算,数量的估计;字母表示数,代数式及其运算;方程、方程组、不等式、函数等。
在“数与代数”的教学中,应帮助学生建立数感和符号意识,发展运算能力,树立模型思想。
数感主要是指关于数与数量表示、数量大小比较、数量和运算结果的估计等方面的直观感觉。建立“数感”有助于学生理解现实生活中数的意义,理解或表述具体情景中的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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