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施工招标合同示范文件_技术规范(15)
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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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施工招标合同示范文件_技术规范
9.4.
9.5.
金属面油漆:
a) 油漆施工前金属表面的油污、锈斑、鳞皮、毛刺、尘土等必须清理干净。 b) 防锈油漆不得遗漏,且涂刷要均匀到位
c) 防锈漆和第一遍油漆应在设备管道安装就位前涂刷,最后一遍应在刷浆工
程完成之后涂刷。
d) 金属表面除锈后应在8小时内(湿度大时为4小时)尽快刷漆,待底漆充
分干燥后再刷后一道油漆,其间隔时间视具体条件而定,一般不应少于36小时,第一遍和第二遍防锈漆间隔不能超过7天,当第二遍防锈漆干燥后,应尽快刷第一遍油漆。 室外油漆工程
a) 钢构件表面的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符合表的规定,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的规定。
说明:
1. 当材料和零件采用化学除锈方法时,应选用具备除锈、磷化、钝化两个以
上功能的处理液,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多功能钢铁表面处理液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喷射除锈等级
喷射处理等级对于喷射或抛丸除锈过的钢材表面,有四个除锈等级,其文字表述如下:
Sa ——表示喷射或抛丸除锈法。
Sal——表示轻度的喷射或抛丸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污和污 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旧油漆层等附着物。 Sa2——彻底的喷射或抛丸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 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旧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消除。其残留 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5——表示彻底的喷射或抛丸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 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 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状的轻微购斑。
Sa3——表示使钢材表面的喷射或抛丸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 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 示均匀的金属光泽。 3. 手工除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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