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设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规范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装设设计施工规范
装 饰 设 计 施 工 说 明
一、设计依据:
1、现场测量的建筑图纸。
2、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和设计要求。 2、国家有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规范、规程。
二、设计规模及范围:
1、本装饰工程为**************图 。
2、装饰工程设计包括(室内平面、立面、剖面、顶面、墙面、地面及节点详图)等。对于专业设备设计部分,由业主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二次设计,在二次设计中,遵循原建筑室内设计,构思方案并经原设计人员同意后方可工。
3、承建商在进行工程中,应采用最佳及最合适的标准。同时,业主方总监也有权要求承建商在工程实施中采用他认为最好的标准。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设计标高和定位及其它:
1、本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完成面设计相对标高为±0.00。相对与原建筑标高根据同 地面装饰材料相应地提高。地面找平层厚度为??mm厚, 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调整。
2、本设计所注尺寸以毫米为单位。
3、石膏板吊顶采用50/60系列非上人轻钢龙骨,10/12厚纸面石膏板封面。 4、地砖及石材铺地,均使用30厚1:2.5水泥砂浆基层。 5、窗帘与软包采用阻燃性材料。
6、所有卫生间,淋浴间 地面重新做防水,所有卫生间地台重新砌筑。
四、防火要求: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本装饰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 性材料。
2、所有隐蔽木结构部分表面必须涂刷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易燃表面、室内装饰织物须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1级。
3、为保证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功能,原设计中消防栓门全部采用醒目易于识别的标志,疏散指示标志设于易于辨认位置。
4、除个别与室内设计有矛盾调整位置,烟感报警系统、常规消防系统、自喷淋系统及排烟系统按规范设计施工。
五、防潮、防锈、隔声处理:
1、为防止潮气侵入引起木结构变形、腐蚀,建筑内墙、地面层可做防潮层,卫生间内墙地面采用聚氨脂防水处理三遍。
2、钢结构表面须刷红丹防锈漆作防锈处理,螺栓、螺母、垫圈等选用不锈钢件,预埋铁件表面须作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3、隔墙龙骨、木格栅空腔处填塞吸音岩棉,以保证吸音、保温效果。
六、设备安装:
1、准备: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楼板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2)吊顶内的通风和水电管道等隐蔽工程应安装完毕,消防系统安装并试压完毕。
3)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
4)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和其他装饰件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2、龙骨安装
(1)安装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198089之规定。
(2)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
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3)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
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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