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报程序(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乙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暂定期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核定为乙级资质,符合暂定级条件的再设一年暂定期。
三、企业申报程序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单位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由建设厅初审后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单位向注册地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申报,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后全部报建设厅审批。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每双月的前5个工作日受理(暂定期或有效期满的也在此时限内申请)。
2、单位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3、单位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审批结果在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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