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组织实施企业消防管理工作;
2、每个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研究、制定符合单位际情况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积极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技能;
6、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7、协助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监督各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9、对开展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奖惩。
二、火灾隐患排查小组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4、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5、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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