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床输血指征参考标准(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6、关于检测误差,判定标准可放宽+10%
三、冰冻血浆
⑴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性出血(无生物制品时);
⑵DIC急性期;
⑶紧急对抗华法林抗凝血作用;
⑷急性大出血后的大量输血(≥自身血容量),PT或APTT延长
>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⑸严重肝病患者手术(INR>2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血浆
置换或人工肝;
⑹肝素抗凝时补充抗凝血酶原Ⅲ(心外循环)。
△特别说明:
1、搭配血:整个住院期间并未发现血浆输注指征,但24小时
内习惯性按照“2U红细胞+200ml血浆”或类似处方,或当天输2U红细胞,第二天输200ml血浆,两者反复轮替输注。
2、非血浆输注适应征:
(1)烧伤外科早期(<24h=复苏扩容;
(2)血液稀释,但出血量<70%血容量;
(3)心外术后抗凝治疗期PT或APTT显著延长或INR<5,但无出血症状;
(4)低体重早产儿PT或APTT显著延长,但无出血症状。
(5)血浆输血目的为扩容、补充营养(白蛋白)、增强机体免疫力及全血再构成(红悬液+血浆)均为不合理输血;
四、血小板
内科:
1、血小板计数>50×109/L,不输血小板
2、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出血或预防出血,可输血小
板
3、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
外科: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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