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4)

发布时间:2021-06-11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5.5.1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

5.5.1.1 件号:填写室编件号。

5.5.1.2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5.5.1.3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5.5.1.4 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5.5.1.5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19990909。

5.5.1.6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5.5.1.7 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

5.5.2 归档文件目录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宽为297mm×210mm)。

5.5.3 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可以视需要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等项目(见图a3)。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5.6 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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