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第3次任务_0077(19)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C. 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D.
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21.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
A.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
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22. 自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
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A.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B.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C.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D.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23.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A.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B.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 通过重整计划
D. 签订新的合同
24.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A.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B. 债权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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