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6)
时间:2025-04-22
时间:2025-04-22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中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发电企业除电力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本指南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2》 《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下列文件在本指南编制过程中作为参考和借鉴: 《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2004年》 《欧盟针对EU ETS设施的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指南》 三、术语和定义 (1)温室气体
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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