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13)
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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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G渣C渣G灰C灰η除尘 FC煤NCV煤CC煤
— 全年的炉渣产量(吨) — 炉渣的平均含碳量(%) — 全年的飞灰产量(吨) — 飞灰的平均含碳量(%) — 除尘系统平均除尘效率(%) — 燃煤的消耗量(吨)
— 燃煤的平均低位发热值(千焦/千克) — 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太焦)
炉渣产量和飞灰产量应采用实际称量值,按月记录。如果不能获取称量值时,可采用《DL/T 5142-2002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中的估算方法进行估算。其中,燃煤收到基灰分Aar,m的测量标准应符合GB/T 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锅炉固体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q4值应按锅炉厂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在锅炉厂未提供数据时,可采用附录二表2-4的推荐值。锅炉各部分排放的灰渣量应按锅炉厂提供的灰渣分配比例进行计算,在未提供数据时,采用附录二表2-5的推荐值。电除尘器的效率应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数据,在未提供数据时,除尘效率取100%。炉渣和飞灰的含碳量根据该月中每次样本检测值取算术平均值,且每月的检测次数不低于1次。飞灰和炉渣样本的检测需遵循《DL/T 567.6-95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的要求。如果上述方法中某些量无法获得,燃煤碳氧化率可采用附录二表2-1的推荐值。
燃油和燃气的碳氧化率采用附录二表2-1的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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