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诉考试笔记(背诵版本)(5)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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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条件(考)
(1)被保险人因海上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已经向保险人实际支付保险赔偿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赔偿数额为限(保险人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赔偿能否享有代位求偿权——自愿
(不);错误认识(享有))
(4)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5)代位求偿权仅存于财产保险中
三、海上保险人在代位求偿诉讼中的地位(考)
(1)在全额赔付的情形下,保险人在诉讼程序中的主体资格被保险人已提起诉讼——更改当事人
被保险人未提出诉讼——保险人为原告
(2)不足额赔付的情形下,保险人在诉讼程序中的主体资格——共同原告
四、仲裁协议有效的要件(考)
1、形式要件:书面形式
2、实质要件
(1)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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