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60天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计划 3(6)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一)、100%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
(二)、100%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
(三)、煤矿企业石门揭煤时,100%做到上报监管组现场盯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100%做到“先抽后采掘”,确保抽采达标。 (五)、100%执行上级部门指令书。
(11)煤矿瓦斯治理十条禁令
1、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2、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3、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4、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5、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6、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7、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8、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9、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12)煤矿“九个一律”专项检查整顿的规定
1、突出矿井、发生过动力现象以及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指标超过临界值的矿井,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消突不达标的;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瓦斯超限作业的;一律停产(停建)整顿。
2、矿井通风体统不稳定、不可靠,通风设施构建不符合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回风的,一律停产(停建)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