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咨询合同(4)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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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完成环评报告书送审稿,在送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40%,计人民币 。
3.乙方完成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在报批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计人民币 。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有关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外泄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2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无 2、 无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乙方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 的专家审查。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 条约定,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评工作的,工作时间顺延。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延迟提交环评报告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本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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