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因调查中证据收集应注意的事项
时间:2025-06-24
时间:2025-06-24
火灾原因调查中证据收集应注意的事项
维普资讯 http://www.77cn.com.cn
编者按:消防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个方面。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对于贯彻“法治火”方略具依的
有重要意义。但现实中消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选登几个典型案件,供广大读者
和消防监督人员参考。
消防战士执法主体不合格[案例]20年l月1日 0 1 2 9下午,某 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战士小孙和小牛在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时,发现位于 人民路口的一个公共消火栓不见了,经仔细寻查,原来这个消火栓被个体经营
收集应注意的事项口杨含岭火灾原因认定的证据,对公安消防机构正确认定火灾原因、严肃查处火灾
者王某圈进了其货摊内。小孙和小牛当即批评王某不该如此,并要求其立即拆
除货摊,使消火栓恢复原状。谁知王某根本不把两个年轻战士放在眼里,不仅不接受批评,还出言不逊,并要打两名战士。小孙和小牛只好回队报告。县公
朱明峰实,但并非所有的客观事实都是证据,
安局消防科闻讯后,便又从消防大队派了两名战士前去调查,并根据他们的调查材料,于20年 1日王某作出了 02月8对 责令其恢复消火栓原状,罚款20的 0元 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撤消了公安消防部门的处罚决定。
如果某些事实同案件没有关联或表面上好像有联系而实质上并无内在联系,
事故责任者,乃至由此所作出的一系列行政行为至关重要,其收集过程的真实性、相关性、法律性都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办理。为此,作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火灾原因调查中,对证据的收集应慎之又慎。 .
自然它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某仓库因烟头引起火灾,三虽抽烟,是张三所张但处的时间地点上与该火灾毫无联系, 那么,它就不能成为证据。
三是法律性。证据的法律性,先首是指证据必须是用合法的方式收集到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用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是为法律所严格禁止的。 其次,据的法律性还在于所有证据都证
[评析]行政处罚合法的前提之一是实施处罚的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包括两方面,其一,行政处罚要由能够独立
首先,应掌握火灾证据的定义。刑《
事诉讼法》 l第3条规定:证明案件真
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具体对火”灾事故来说,就是依照法律程序调查收集足以证明火灾发生全过程的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切记:一切推测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应把握火灾证据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
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其他法定组织实施,此所谓实施的处罚机关合法;其二,行政处罚应由该机关或组织内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执行操作一一立案、调查、取证、决定、达等等,送此所谓实施处罚的人员合法。这里所说的人
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经查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机关、团体、工矿企业
等单位的保卫人员收集到的证据,须必经过具体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 审查属实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证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表现
员合法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员要具备执法资格,即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中掌握相关执法知识并经过考核合格,具有上岗
是客观真实性。证据是客观存
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臆想的产物。 任何火灾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发生的,在火灾发生、发展中必定和周围的事物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出来。刑事诉讼法> 1中规定了证<第3条物、书证、证人证言等六种证据形式, 因此,以这六种合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证据事实才有证据的资格。
资格的工作人员才能执法。具体到消防 监督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是经过上级考核批准的具有消防监督上岗资格的干 部,而不能是其他人员。消防武警战士不 具备执法资格,让其从事具体执法工作
必然会对其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要留下不同燃烧状态的映像; 二是相关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
综上所述,只有严格依法收集、依法查证的证据,才能保证具体准确的反映火灾的真实情况,确保我们执法人员 在执法过程中少走弯路。
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主体不合格, 当然要被法院撤消。
上一篇:员工服务意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