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参考与西安晚报》
最新政策
2008年《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2008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银发
[2008]372号),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调整为1.7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1%调整为3.33%,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3.87%。
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贷前审查,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控制贷款风险。
2010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针对房地产的新政,简称“国十条”。针对“国十条”规定,一些地方也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新政:
●公积金首套房贷款:90平米以上房屋贷款首付至少三成;90平米以下房屋贷款可首付两成;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由原来四成调高至五成;
●公积金三套房贷款:暂停发放公积金三套房贷款。
2010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
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
上一篇:湘西地区传统聚落空间特征浅析
下一篇: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知识点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