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学考点(2012.11.24)(7)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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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对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文件中说的三条保障线是: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失业救济保障线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10)、1986年7月,国务院决定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有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同时为合同制工人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以解决其退休养老和失业保险问题。当时把失业保险称为待业保险。
(1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_18个月 ;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2)、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非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3)、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为标志,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14)、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基本保险和自愿保险双重模式。
(15)、1911年,英国颁布了《国民保险法》,开创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的先河。
9、工伤保险:p336参照2011修订版《工伤保险条例》
⑴、特征:p337 ①、强制性;②、普遍性;③、互济性;④、福利性;⑤、补偿性。
⑵、功能:p338①、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②、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③、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④、促进社会安定。
⑶、设计原则:p339①、补偿不究过失原则;②、个人不缴费原则;③、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原则;④、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⑤、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⑥、工伤保险补偿向受害人倾斜原则。 ⑷、发展三阶段:p342★工伤保险制度产生前;★雇主责任制:无过错原则和职业危害原则;★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⑸、发展趋势:①、风险工伤争议处理工作;②、风险集体共担趋势;③、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④、对工伤内涵进行了扩充;⑤、开展工伤残职业的职业康复;⑥、工伤预防被纳入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
(7)、雇主责任保险制有两种情况,自保和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8)、2003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走上了规范、成熟的发展道路。
(9)、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体制,是世界各国工伤保险制度较为通行的做法。
(10)、国际上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有:私有化趋势;雇主责任制的恢复以及工伤保险费征收方法的变化。
(11)、国际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的规律:覆盖范围逐渐扩大;认定的标准逐渐扩大;追求受害人的恢复;服务制度逐渐完善。
(12)、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10个等级的划分:
1-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或按月给付津贴:依次是本人本月工资的90%、85%、80%、75%;
5-6级:保留劳动关系,适当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18个月、16个月;或按月给付津贴:依次是本人本月工资的70%、60%;
7-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缴费比例与分配:
⑴、养老保险金:企业21%,个人8%; ⑵、医疗保险金:单位9%,个人2%+10元;
⑶、失业保险金:单位2%,个人1%; ⑷、工伤保险金:0.5%,个人不缴;
⑸、生育保险金:单位0.8%,个人不缴; ⑹、住房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