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金券使用的说明
时间:2025-06-20
时间:2025-06-20
关于代金券使用的说明
为规范代金券使用,避免吧台收入混乱,特做如下说明:
一、代金券的发放
1.凡来店菜品消费现金满100元,即返10元代金券。
2.酒水、饮料、宴会一律不送此券;
3.此券在发放时填写有效使用日期,日期为次日起一个月有效;
4.每发放一张代金券须认真填写《代金券发放记录表》,收银员须将相应的 桌号、消费金额、代金券张数、相应代金券编号填写清楚,并核实后签字发放,最后由服务员复核、签字确认;
5.待当日营业结束后,将代金券发放记录上报财务人员予以审核、封存;
6.享受此活动的同时不享受其他任何优惠活动;
二、代金券的使用
1.代金券每次、每桌仅限使用一张(消费代金劵等同发放规定);
2.此券可抵消费现金,但此券不兑付现金、不找零、不打包、不开发票;
3.此券仅限于零点使用,宴会、职工餐不享受代金券;
4.此券仅限于在本店食品消费,酒水、饮料、香烟不得使用此券购买;
5.使用此券的同时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本劵通用于小可香、富利华)
三、代金券的回收
1.根据有效代金券须具备条件逐项检查;
2.此券等同现金,每日将收回的代金券统计记录金额、数量后,一同上交 财
务管理人员即可;
四、有效代金券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字迹清晰,由本店统一制版印制;
2.背面盖有本店公章,且有本店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3.顺序编号在已发放记录的范围之内;
4.代金券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日期之内;
小可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6日 抄送:董事长、常务副总、财务部、客房部、餐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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