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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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首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关于开展全校性听课、评课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7 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08]172号)精神,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深入客观地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督促和引导各学院(部)切实重视、规范和改革课堂教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督促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第十一周)开展全校性听课、评课活动。全校各级领导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相关听课组听课;各学院(部)应根据安排,组织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以及同行教师等开展集体听课、评课活动,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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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听、评课活动总结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张家界校区交校区教务办)。
附件:1、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专家分组表
2、吉首大学2008年课堂教学抽查专家听课表 3、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教学工作 2008年 听课 评课 通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6日印发 印数: 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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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专家分组表
备 注:
1、听课组成员听课时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每次听课不少于1课时。
2、听课组成员在听课过程中要填写《听课记录本》和听课评价表,听课后组织集中评议,填写《听课评议登记表》。
3、教务处联络员负责发、收专家听课表(每人每次1份)、《听课评议登记表》(每组每次1份),听课、评课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张家界校区交校区教务办)。
3、听课组成员听课后要及时向学院(部)及教师本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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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首大学2008年课堂教学抽查专家听课表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授课教师: 年龄层次:□老□中□青 职称层次:□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授课时间:星期 第 节 授课地点: 授课班级:
学生到课情况:应到 人,实到 人,迟到 人。 听课后总体印象:□优 □良 □中 □差
专家签名: 听课时间: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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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吉首校区-第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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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吉首校区-第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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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08年集中听课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张家界校区-第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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