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办理程序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办理程序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请您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按照附发的办理护照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准备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