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管理办法(3)
时间:2025-04-11
时间:2025-04-11
文书管理办法
4.11.2文件之接收:文管中心於接收客戶或廠商提供的文件;如訂單、圖面規格、技
術規範、說明書、ISO標準時,無論郵寄或傳真均應先檢查是否有缺頁、模糊
不清或破損情況發生,若有則立即與客戶聯絡,要求補件作業,若無上述情況
則進行文件登錄。
4.11.3文件之發行、回收作業
4.11.3.1章(附件6.3)才能發行。
4.11.3.2文件以發行章日期為生效日期。
4.11.3.3修訂及廢止時,應由文管中心依配佈記錄全數回收舊版之文件銷毀記錄於
「文件分發/繳回記錄表」(附件6.2.11)
4.11.3.4對外發行之文件需蓋「參考用」(附件6.3)章即可發行。
4.11.4各單位如先行接收到外來文件時,應先送文管中心登錄及分發,並依內部文件
資料管理之收發流程辦理。
4.12文件保存、銷毀作業
4.12.1發行後之系統文件、程序書、組織文件、品質管理手冊及各式表單之原稿文件
均由文管中心列保管;外來文件發行後由相關單位自行保管。
4.12.2文管中心負責銷毀由各單位回收之舊版文件。
4.13文件之檔案管理
4.13.1對於現場使用之文件頇置於適當位置;非現場使用之文件由各單位集中管理。
4.13.2文件若發現有破損、缺頁、模糊不清時頇將該文件向文管中心申請補發,若不
足頇增加時,可要求文管中心補發,不得自行影印。
4.13.3文件如要移管時,頇填寫「文件移管申請表」(表單6.1.13)提出繳回,文管中
心同時在「文件分發/繳回記錄表」繳回欄內填記繳回數,「文件管制一覽表
」亦隨著變更。
4.13.4文管中心頇管理好文件,文件管理頇列入內部稽核項目中,以確保資料之正確
使用。
4.13.5因組織名稱有所更改時,原單位資料可延用於新變更後之組織單位使用。
4.13.6組織異動關係頇變更文件制訂部門時,頇由單位提「文件移管申請單」(附件
6.2.16)及內部簽呈單(附件6.2.8)進行修訂。
4.13.7管制性文件各單位皆不得於文件上任意塗改,如文件不合時宜應即依程序規定
提出申請。
4.13.8文件經修訂後,保存單位應將之登記錄於「文件管制一覽表」(附件6.2.10)。
5.相關文件及表單
印鑑管理辦法
O O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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