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工作手册(电子版)
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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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毕业实习
工 作 手 册
姓 名: 班 级: 专业指导教师: 岗位指导教师: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印制
2008年10月
目 录
一、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 3 二、毕业实习流程 ................................................................................ 7 三、毕业实习协议书 ............................................................................ 8 四、毕业实习任务书 ..........................................................................10 五、毕业实习报告书 .......................................................................... 1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毕业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为了规范学生的毕业实习,加强对我院毕业生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实习的目的在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三条 毕业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毕业实习工作规划和规定的制定、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系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毕业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 实习单位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定期接待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第六条 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七条 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三)协调各系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九条 各系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前发给学生;
(二)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学生分组一般应在按就业去向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划分;
(三)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四)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的审核;
(五)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组织实习的考核,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七)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十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对实习学生实行专业(校内)指导教师和在实习单位内聘请岗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办法进行。
(一)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岗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中聘任;
(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出的,应事先征得系领导和教务处的同意;
(三)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实习岗位,制定每个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四)指导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
(五)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末期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六)专业指导教师应与岗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实习期间每月至少一次到学生实习现场指导,其他形式的指导应保证每周一次以上,并定期形成阶段考核意见;
(七)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校内指导教师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三章 实习纪律
第十一条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 …… 此处隐藏:303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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