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规范细则(4)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保持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精神、旺盛的精力和积极向上的情绪,做到身体心理双健康。
8、树立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主动排调学生纠纷,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1、要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充满爱心和亲情,平等、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管理学生讲究方式方法,不随心所欲,不放任自流;对有缺点、错误或成绩较差学生,不随意停课,不劝其转学、退学。
2、正确评价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个性,增强学生自主发展的自信心,避免学生疏远教师倾向。
3、尊重、理解学生家长,不与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不责备、训斥家长,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
4、坚持家访,采取其它有效方法,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接收学生及家长钱物;不要求学生或家长办私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尊重同事,和谐共处,团结协作,相互帮助,理解宽容,胸怀坦荡,相互信任,坦诚以待,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平等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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