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普查作业指导书饶杨涛1119(15)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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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进行定期清点查验,根据资料保管程度,对责任人给予奖惩。
1.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图件,项目组应及时登记在册。
2. 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图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图件和资料内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传播。
3. 对正在使用的资料、图件,个人应该负有保管责任,对遗失或有重大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写出《事故报告》备案并追究责任。
7.编制报告
包括各种图件及成果表,水务普查的封面、回单、成果表,各种单一管线图,综合管线图等,若为重大工程需上交技术总结。
8.记录
1) 原始测量资料:外业手簿、外业观测记录(全站仪记录数据或
观测手簿)、计算资料、各种检查记录等。
2) 工程凭证资料:由甲方提供的管线设计资料、管线竣工资料、
施工员现场记录等。
3) 测绘项目生产过程管理表、工程测量生产过程控制跟踪表。
4) 支点点位略图(可不依比例)。
——饶杨涛
20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