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普查作业指导书饶杨涛1119(1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 在市区或道路上进行管线探测时,必须着标志服,地面放置警示牌,遵守交通规则。
3. 进入企业厂区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该厂区的安全保护规定,遵守该企业工厂的厂规。
4. 对煤气管道和规模较大的排污管道,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并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检测,超标的管道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
5. 严禁在氧、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进行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
6. 夜间作业时,应用足够的照明,打开窑井时,井口应有安全照明标志。
7. 打开窑井盖做实地调查时,井口必须有专人看管,调查完毕必须立即盖好窑井盖,打开井盖后严禁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8. 测量人员在道路上设站作业时,必须在附近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 发生人身事故时,除立即将受伤者送到附近医院急救外,还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的调查,明确事故责任。
2)保密管理
水务普查工作是个多专业、多工序的系统工程,各小组、各工序之间进行资料交接时,全部采用资料登记签收制度,责任到人。队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