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手册范本(3)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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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手册范本
4.2.3.1文件控制的范围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适用的外来文件,如标准、法律法规等。
4.2.3.2文件的批准与发布
文件发布前必须经过审定与批准,确保其适用性,文件发布前必须标明实施日期,并明确发放范围。 a)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执行4.2.2的规定;
b)部门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3文件分发
文件分发按文件的分类,文件分发应做到:
a)文件分发必须进行登记,记录文件编号、文件受控号,外来文件应控制分发范围,并以适当方式予以识别;
b)标识文件的受控状态。在受控文件上有“受控”红色印章标识;
c)在分发新版文件的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盖“保留”红色印章。
4.2.3.4文件更改与换版
文件更改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实行更改单的形式。由文件使用单位提出更改,文件应重新评审与审批。
4.2.3.5文件归档
文件应分类归档,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2.4记录控制
本条规定了记录控制的范围、记录填写、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便于识别检索,执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贮存和处理的要求。本过程归口为综合部。
4.2.4.1记录控制的范围
能证明产品符合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均属于控制的范围。
4.2.4.2记录的标识
记录一般采用表格形式,采用相关程序的编码,依顺序编号的方式标识,表格名称明确表达其用途。
4.2.4.3记录的填写
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清晰和明了,不准涂改,记录应有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4.2.4.4记录收集、编目、归档和保管
a)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开展的质量活动的记录收集、编目、归档或保管;
b)记录保存环境必须符合要求,防止损坏,存入应便于检索,按实际需要分别规定保存期限;
4.2.4.5记录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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