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9)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时间:2021-06-09
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系统网络检查、维护
1.紧急避险系统实行每日巡检制,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检查时,要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检查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密闭是否严密,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操作人员要带齐、带全所用工具、材料,检查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做好自主保安,不得违章冒险施工。
4.斜巷操作时,要杜绝双重作业,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现场指定好安全监护人员,对管件及较大材料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防止窜动伤人。
5.登高操作时,要打好牢固的绞手架,设好安全绳,指定好安全监护人。
6.更换、安装高处的管路、仪器时,可使用梯子进行操作,但要指定专人扶牢梯子,专人警戒。
7.维修、更换管路时,要加强对作业地点附近管路状态的检查,并进行适当加固,任何人不得在管路下方逗留或做与施工无关的事。
8.维修施工中如需断开管路,必须先开供水阀门放水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