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_secret(7)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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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
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
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
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
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 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
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 除本工地固定
200-500
元罚款。
10、 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
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并遂出工地。
11、 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
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
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
报公安部门处理。
13、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
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
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
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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