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方案(19)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1)报警阀动作,警铃鸣响。
(2)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3)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阀开启,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4)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开启,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5)消防水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6)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
(7)其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8)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控制盘有信号显示。
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
1.布 线
1.1 弱电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2 弱电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1.3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1.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1.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1.6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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