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2、安徽省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验收标准(试行)—移动式救生舱
时间:2026-01-23
时间:2026-01-23
附表3-2
安徽省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验收标准(试行)—移动式救生舱
验收单位:
分数:
验收结论:
安设基础
救生舱安放硐室内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 0.2m, 水泥铺底厚 150~200mm, 倾斜度不大于 3° 。 供电安全、可靠。 按救生舱额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 0.1m3。 与矿供水管道相联接,管路保持畅通。
现场检查
4
一项不符 扣2分 一处不符 扣1分 一处不符 扣1分 一处不符 扣1分 不符合标准 不得分 一处不符 扣1分 不符合标准 不得分
供电 供风 供水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3
3
3
防水设施 压风、供水及信号传 输管线保护措施 标志
救生舱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
现场检查
3
埋设深度≥20cm;保护距离≥20m。
现场检查
3
在井下通往救生舱硐室的入口处应有“救生舱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
现场检查
2
三、移动式救生舱功能设施 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齐全。 设备配置与取得煤安标志时的受控清单一致 满足设备密封要求。
40 一项不符合 规定扣 30 分 一处不符 扣5分
设备功能与参数
检查资料
30
密封性能
现场检查
10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