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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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成品保护
1.1.1. 成品保护制度总述
1、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
和损坏,以保证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达到降低成本及减少专业之间破坏造成的返工,保障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 根据以往工程的经验,谁施工谁将对现场成品保护负责,同时制定完善的成品保护
和工序交接制度,来达到成品保护之目的。制定工程专项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报主承包商和监理审批。
3、 成品保护制度遵循的总的原则是:承包人须负责各自的施工成品和半成品保护、下
一道工序的施工须保护上一道工序的成品、区域成品交接制度。
1.1.2. 组织管理措施
1、 成立以项目工程部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成员成组包括工程技术部、质量安
全部、质量部和物资部的有关人员,现场设专职成品保护队。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2、 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施工安装产品保护程序。在安排
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
3、 加强成品保护的宣传教育,使有关人员明白做好成品保护是满足施工正常进行的必
要条件和维护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各专业队或作业班组必须设认真负责的成品保护专管员。
4、 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二是制定必要
的成品保护措施。因此应落实相应和奖惩制度和保证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
5、 行使独立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协调各专业之间的交叉作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
各专业工序的进入和完成时间,落实时间段内的成品保护责任。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产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
6、 组织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签订产品保护经济责任书,对产品破坏的责任方追究
经济责任,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