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四法
时间:2026-01-27
时间:2026-01-27
浅谈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四法
《语文标准课程》强调: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中的过程中进行,教师是学习活动中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即要求学生从“学会”到“会学”。在学习活动中,学生不是被动的、消极的,不是被灌输的器皿,更不是书本的奴隶,教师的“应声虫”,而是要体现出“个性的、生动活泼的、充满生命活力”的学生。而教师就不再是课堂的“主角”,其主要任务是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充当语文学习的“主人”。这也就决定了教师这个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在语文课堂教学中,长期固定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产生了厌烦情绪,认为课文的阅读不外就是知道里面所讲意思,存在这种心理现象比比皆是,学语文简直一点味道都没有。那如何促使学生重建学语文的兴趣呢?这可要看教师的本领了——即如何运用教学艺术,创设良好教学情境,灵活运用,巧于点拨。从而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使情景交融的语文教学在课堂上能愉快地完成。鉴于此,本人认为:若在课堂上贯彻“激发,引导,培养,实践”这四法的教学模式,对于培养学生的兴趣,发挥其学习的主体精神。提高教学质量有很大的帮助。
一、激发兴趣,营造愉悦的学习气氛
教学中,学生要成为学习的主体,最主要的条件是促使学生具备学习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