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5)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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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
2-4次的过程。
2 困难情况下,边长测距可采取不同时间段测量代替往返观测。
3.3.19 测距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站对中误差和反光镜对中误差不应大于
2mm。
2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如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观测。
3 四等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长测量,应分别量取两端点观测始末的气象数据,计算时应取平均值。
4 测量气象元素的温度计宜采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气压表宜选用高原型空盒气压表;读数前应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开地面和人体1.5m以外阳光不能直射的地方,且读数精确至0.2℃;气压表应置平,指针不应滞阻,且读数精确至50Pa。
5 当测距边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的高差进行修正时,垂直角的观测和对向观测高差较差要求,可按本规范第4.3.2条和4.3.3条中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有关规定放宽l倍执行。
3.3.20 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3.3.21 普通钢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
(V) 导线测量数据处理
3.3.22 当观测数据中含有偏心测量成果时,应首先进行归心改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