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医德医风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民营医院医德医风规范与实施细则
(一)医德医风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种族、性别、职业、财产情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实施细则
1、四项要求:
1.1热情——使病人有温暖感
1.2认真——使病人有安全感
1.3细致——使病人有亲切感
1.4周到——使病人有舒适感
2、八项原则:
2.1救死扶伤,尽职尽责
2.2一视同仁,平等待人
2.3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2.4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2.5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2.6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7语言谨慎,严守医密
2.8医境优美,整齐安静
3、九不准:
3.1不准发生冷、硬、顶、拖现象。
3.2不准索受红包,礼物。
3.3不准开违背医疗原则的处方、证明。
3.4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卫生收费标准。
3.5不准个人或科室向病人推销药品、保健品。
3.6不准个人或科室收受回扣、介绍费、开单费等。
3.7不准从事业余兼职及非法医疗活动。
3.8不准在诊疗工作中诋毁别人,抬高自己。
3.9不准在工作期间串岗、闲谈、做私事。
附:卫生部八条禁令(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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