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客户端技术管理规范(5)
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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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对相关信息保密并备份,备份数据建议异地保存。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交易中心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用户执行本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用户应按照交易中心要求及时将其自行开发的客户端接口相关的技术资料报送交易中心,报送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经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开发,用户应确保该第三方公司同时遵守本管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未经交易中心书面授权,用户不得泄露、传播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交易系统相关信息数据;如有违反,交易中心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户违反本管理规范的,交易中心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书面通报、公示、暂停、停止相关系统服务等处理。用户因违反本管理规范造成交易中心相关系统故障的,除应积极配合交易中心排除故障外,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户因违反本管理规范造成的一切风险和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规范仅作为用户的基本技术条件和要求,各用户应按照交易中心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确保系统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规范涉及的具体技术要求,由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规范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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