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交易系统客户端技术管理规范(4)
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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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客户端运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建立客户端系统运行维护组织,负责客户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确保客户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用户应保证在客户端系统和网络使用期间有专人值班,对其进行监控、管理和维护,并保持与交易中心的应急联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客户端故障。
第二十三条 客户端系统出现技术问题时,应先由用户本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排除客户端电力、通讯、网络、客户端软硬件配置和客户端系统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用户因客户端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影响交易中心系统运行、数据安全的,交易中心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客户端系统连接等,交易中心暂停服务将及时通知会员(如情况紧急可先操作后通知)。
第二十五条 用户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客户端维护应急预案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当突发重大事件时,应依据预案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交易中心通报,确保不影响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和客户端系统的运行。
第六章 客户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户使用自行组织开发的交易中心系统接口接入程序时,应支持日志和审计功能,审计项目至少应包括交易中心系统接口调用相关事件,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
第二十七条 用户应负责客户端计算机病毒防治、反木马和操作系统安全补丁更新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信息安全事件,保障与交易系统相关系统接口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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