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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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次数:
1、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2、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历史?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最早可追溯到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该文件在强调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提出要“定期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
1994年起,原国家教委(教育部)对1978年以后新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1995年启动了对办学历史较长、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的优秀评估。1999年启动了针对新建院校与重点大学之间的普通高等学校的随机性水平评估。
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决定用五年的时间对我国所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并建立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本轮评估结束后,教育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评估指标方案做了重要调整,突出了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理念,并决定从2011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3、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二十字方针是什么?
二十字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说明评估只是手段,通过评估工作加强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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