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2)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教学评估
4、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五种基本形式?
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
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
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
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5、如何理解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中的“分类评估”?
教育部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中针对不同层次的高校分两大类进行评估,即: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合格评估的对象是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审核评估的对象是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
合格评估的重点是考察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教学改革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情况。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学校5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学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审核评估形成写实性报告,不分等级,周期为5年。
6、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由谁组织和实施?
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7、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为依据,具体按照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2011版)进行。
8、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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