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部长在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6)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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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熟练使用现代工作手段。我们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社会环境,干部队伍已普遍知识化,要尽量摒弃“小而全”、事事靠自己的传统意识和落后手段,善于利用现有社会条件来运筹工作;要尽快减少人工手段和封闭作业,善于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开放式工作;尤其要善于运用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手段,推动民政工作向现代转型,推进民政工作精确管理、提升效能。要注意将成熟、稳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对尚难以进入立法层面的要及时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政策的经办机构和操作程序也要在实践基础上予以规范,保障民政工作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要加强标准化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建设标准、基础标准、应用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规范管理和服务,支撑民政工作发展,促进民政工作方式由运动式、随意性向常态型、制度化转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普及信息化工作手段,达到平台共建、终端多能、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依托媒体和信息系统广泛采集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加强互动交流、推行网上办公、推进政务公开、引导社会舆论,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要经常督查落实。政策的效果在于落实,督查是落实的推动手段。部省两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工作,不仅要适时集中开展督查活动,更要将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大到政策实施、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小到具体交办事项,都要跟踪问效、及时反馈。既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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