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办法(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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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办法
100分权重系数变为0.1,100×0.15=15);质量基准分占15分(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办法中工程质量考核表150分权重系数变为0.1,150×0.1=15,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投资控制基准分占10分(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办法中投资控制考核表100分权重系数变为0.1,100×0.1=10)。
5.3、每月劳动竞赛以项目部为单位进行排名、对获得第一名的项目部主要成员进行授旗表彰并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奖励20000元,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奖励18000元,工程部长奖励12000元,安质部长奖励12000元。
5.4、每月2日前,工程部对各施工单位上月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安质部对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进行打分,5日前报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结合宁启复线指安发[2009]58号关于公布《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审核,8日前公布评比结果,兑现奖励金额。
5.5、希望各施工项目部,按活动要求,严把施工工期节点、优化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生产目标,按期完成阶段性施工生产计划,实现“平安宁启、精品宁启、和谐宁启”工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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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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