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7)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点。
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爆晒。
途中停车假如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车辆。
三、槽车发生大量泄露时或火灾时的紧急处理
1、槽车发生大量泄露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一样不得启动车辆,同时赶忙与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联系灭火,切断一切火源,设立戒备区,断绝交通,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2、槽车因液体泄露而引起火时,应采取紧急止漏和灭火,同时赶忙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将车辆移到时不危及周围安全的地点,应设法操纵火势蔓延和加强对罐体的冷却与降温。
车辆火灾预防措施
为防止车辆火灾的发生,司机在出车前、入库后坚持每天对油罐车及车库进行安全检查。先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后弓子有无断裂脱落现象,静电导电链接地是否良好。灯光照明是否齐全,车辆启动后,观看外表盘、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充电指示表是否正常,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闻车辆有无异味,各方面都正常方可行驶。以防止由于机械事故引发车辆火灾的发生。车辆入库后要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库。一
下一篇:施工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