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运输车辆充装前进行完全检查,并有专人做记录,发觉隐患不得进行充装作业,赶忙排除隐患。
1、槽车超时末作检查者,必须进行检查后充装。
2、预先检查安全防火装置及附件齐全,是否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完全符合要求后方
3、预先检查罐体外观是否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时,如附件有跑、冒、滴、漏者,应赶忙修复,不得使用。
4、预先检查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是否牢固或已损坏,发觉后应及时修复,不得充装。
(二)装卸
1、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停车有滑动可能性时,车轮需加固定块。
2、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3、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并排尽空气。
4、槽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备承诺的最大充装装量,充装时胫须用地磅、液面计、流量计或其它计量装置进行计量。如有超装,必须停止作业赶忙处理。
(三)运输
1、凡在运输途中显现下述情形,槽车必须赶忙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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