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试重点_国贸笔记(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1)保护对象:对尚处于建立和发展时期,还不具备自由竞争能力的幼稚工业进行保护;重点保护重要工业部门、经发展能与外国产品竞争的部门以及技术部门。
(2)以关税保护为主,关税税率应随着国内工业的发展,引进技术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当本国工业具有竞争力后应逐步降低保护程度,保护程度一般应在20-60%之间
(3)保护期限:被保护的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价格低于进口产品时便不需要保护;经过一段时间被保护的工业仍然不能自立,也应放弃保护;时间应以三十年为限。
进步性
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业的正当要求和愿望
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考虑经济成长的长远利益
对不同部门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
名词解释
贸易自由化:
①大幅度削减关税
A、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员国范围内大幅度地降低关税。
B、欧共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实行关税同盟,对内取消关税,对外通过谈判,达成关税减让协议,导致关税大幅度下降。
C、通过普遍优惠制的实施,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进口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
②降价或撤销非关税壁垒
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些国家程度不同地放宽了进口数量限制,扩大了进口自由化;放宽或取消了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超保护贸易:
①不仅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地保护国内发达的或出现衰落的工业。
②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③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进行进攻性扩张。
④不是保护代表先进势力的一般工业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
⑤保护政策的措施不仅有关税和贸易条约,还有其他各种奖出限入措施。
战略贸易政策: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借机掠夺市场份额和工业利润。
第五章
选择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