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和难点(含题目)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民事诉讼法
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民事诉讼的优势
第二章: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1991年4月9日;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第三章:诉讼标的的确定;诉的种类。
第五章:合议制与陪审制,掌握《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规定;回避的程序,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两审终审制的适用。
第六章: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侵权诉讼管辖的确定;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第七章: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定义、确定;必要共同诉讼的成立要件、特点,普通共同诉的程序要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诉讼地位
第八章: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明责任分配,重点掌握特别规则种的劳动挣业纠纷案件;证据的提供,掌握举证时限的延长;各种证据,掌握物证的概念、证人与证人资格;免证事实。
第九章: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掌握罚款、拘留及其适用
第十章:诉讼费用的种类和收取标准,记住破产案件受理费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第十一章:原告起诉的方式、人民法院对起诉所进行的审查和受理;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几种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普通程序的审限。
第十二章:简易程序的审限
第十三章:上诉的条件(上诉期间);二审程序中,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十五章:宣告死亡的程序
第十六章:督促程序中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法院负责执行。
第十七章:公示催告的管辖法院;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十九章:执行程序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二十章:执行回转
第二十一章:执行中止的情形;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第二十三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涉外合同纠纷等财产诉讼案件的协议管辖。
一、 练习题
1.当事人对法院做出可以上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
A.15日内提起上诉 B.10日内提起上诉
C.5日内提起上诉 D.30日内提起上诉
2.公示催告的案件由(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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