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权属调整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资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土地整理权属调整方案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涉及居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共同编制,协商通过,并张榜公告后确定。
一、土地权属现状
*********社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区建设用地整理区总面积****亩,整理面积*****亩。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属界定清楚,权属界线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
土地权属调整政策性极强,主要任务是使国家、集体和农户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权益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权属调整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原则。
土地权属确定、调整、审核、登记和发证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内容广泛,我们在具体调整权属的工作实践中,主要把握好以下主要原则:
1、依法原则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通过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土地证书等程序予以明确土地产权主体,核实、调整和确定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自愿原则
政府鼓励土地整理,土地整理主要依靠农民集体经济的力量,经营规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