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方案2(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制定收费标准,以每小时、每月计;每月计分24小时及办公时间停泊; (七)划车位线、编号; (八)放置正确的交通指示标志、改道指示标志, 车场的高度标志; (九)制定车场管理班组工作细则及工作指引; (十)制定车场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和指引; (十
一)制定协调部门管理措施; (十二)提前15天招募员工进行岗 停车场守则 (一)进入车场 1、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指标指示; 2、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 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司乘人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5、进入车场应注意限高高度。 (二)使用车场 1、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2、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泊车就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5、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 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 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者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7、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8、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9、车场内不准吸烟; 10、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 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1、保持车场内整洁。前培训。(三)离开车场 1、在商业城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 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载货时驶离本商业城,应出示本管理处认可之出闸纸,不能出示或出 闸纸模糊不清者,保安员有权阻止其驶离商业城; 4、在车辆可以出示出闸纸后(如有缴费之票据亦一同提供),保安人员将 按照手续办清而准许其驶离本商业城。由此而可能发生后果,管理中心一概不负责; 5、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四)其他 1、管业部将有权扣留任何车场内之违章停泊车辆,直至所有有关车场之 费用完全缴付。 2、根据第(四)项第一条例,管业部或其职员有权将该违章停泊车辆锁 扣,或知会公安部交警大队将车辆拖离车场。如果取回车辆,须先付人民币两百元正锁扣车辆放行手续费,另外每日壹百元的拘留租费。 3、所有以第(四)项第2条,被拘留的车辆,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车证及 驾驶证才可申请领回。如果由扣留之日起三个月内该车无人认领,管理处将交由公安局辖下有关部门处理。 4、如因司机之疏忽或任何原因,引至车场内之设备等(包括停泊车场之 车辆)受损,该车司机/车主理应负责赔偿及其他责任。 5、遇有紧急事故,管理处可即时在车场内外张贴通告: (1)禁止车辆进出车场; (2)禁止任何人仕进出车辆。 6、车场开放时间将会在车辆入口告示牌上写明,但管理处有权在有需要 时修改。
7、泊车位月租费用会因市场价格而调整,如有任何更改,管理处将致函 各车位租户收取新费用。8、未得管理处同意,不准在车场内洗涤或修理汽车。 9、车辆如需停止使用停车位,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停 车费继续收取。如发生丢失或私自转证泊车又或更换泊车位,管理处将有权扣除押金及取消车辆的停泊权,并收回泊车证。
上一篇: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实务及案例分析-
下一篇:华仁药业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