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企业质量管理部长工作细则-(1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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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属质量抱怨的市场抱怨:客户刻意找种种理由,抱怨
产品质量不良,要求赔偿或减价,此种抱怨则非属本公司责任。
第四条 客户抱怨处理流程
第五条 实施单位
业务部、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 实施要点
(一)客户抱怨由业务部受理,先核对是否确有该批订货与出
货,并经实地调查了解(必要时会同有关单位)确认责任属本公司
后,即填妥抱怨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部调查分析。
(二)质量管理部成品科调查成品检验记录表及有关此批产品
的检验资料,查出真正的原因,如无法查出,则会同有关单位查明。
(三)查明原因后,会同有关单位,针对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防止再发。
(四)会同有关单位,对客户抱怨提出处理建议,经厂长核准
后,由业务部答覆客户。
(五)将资料回馈有关单位并归档。
第七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