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玛底客栈宾客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宾客入住须知
一、 宾客进店住宿时,请出示身份证件、护照等有效身份,按照本
客栈规定在前台办理住宿手续。前台将向您提供客房钥匙、客房取电卡和客房结算、押金凭证。
二、 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行李物品,在您外出期间,将门锁好,并随
身携带客房钥匙。如客房钥匙丢失,须立刻到前台办理挂失,以防盗用。
三、 如您需要换房,请到前台接待处办理手续。
四、 宾客退房,请持客房钥匙及押金单到前台办理结帐手续。
五、 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时,延时退房将加收当日50%房费,
18:00时以后退房将收取全天房费。如需续住请提前到前台办理手续,以免给您带来不便。
六、 来访客人应在23:00时前离店。如您的来访客人需要留宿,请
到前台登记住宿。
七、 为了您和客栈的安全,请勿卧床吸烟,不要随意丢弃烟头、烟
灰、火柴等易燃物。
八、 在客栈内不准酗酒闹事,高声喧哗。禁止在客房内使用用酒精
炉、电炉等设备进行烹饪、煮食行为。
九、 客栈客房只做住宿用途,所有宾客均应遵守中国法律,禁止在
宾馆内进行斗殴、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
十、 客栈内禁止携带枪支、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