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晶鼎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合同书1(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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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对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涂改均应加盖双方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5.4 因现场制作难以确定部分装修内容,若有增量,其增量部分另行造价,最终结款以实际装修制作项目为准。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