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晶鼎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合同书1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承揽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贵阳晶鼎广告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承揽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对甲方提供设计效果图,经审核后甲方同意按乙方提供的效果图装修。乙方将严格按照提供的施工图、材质要求等资料施工,制作材料与甲方确认为准, 不得更改设计结构、图案,但可根据甲方提供场地要求适当调整货柜尺寸。
二、具体项目工作内容及费用与支付办法
2.1具体项目工作内容: 后贴明细清单。、
2.2到货地点:贵阳花溪青岩堡邦臣度假酒店
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内完工
2.3付款方式:乙方安装完毕后开具正规发票到贵阳花溪青岩堡邦臣度假酒店财务部报账,总价:叁仟柒佰捌拾贰元整(¥:3782.00元整)。
3.1甲方责任:
A)、甲方在乙方按规定完成施工后必须按合同规定方式如期如数支付喷绘制作安装费用; B)、设计内容以甲方最终签名确认稿为准,乙方需按照该确认稿提交。
3.2乙方责任:
A)、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若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在不影响甲方使用前提下及时退换该货物,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中途无故废止合同,或乙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违约方应按未履行部分制作费的5%,向非违约方偿付违约金。
4.2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制作费延期超过30日,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3如因不可抗力事由,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在及时提交相关合法证明后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不能免除责任。
五、其他: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